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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請政院保留金門地區華語導遊職前訓練名額
建請政院保留金門地區華語導遊職前訓練名額
案由
本院陳委員福海,針對金門地區合格導遊不足,影響金門地區大陸觀光團旅遊品質問題,請交通部觀光局於研商提昇品質時,能兼顧金門地區旅遊業者權益,並保留部分華語導遊職前訓練名額於金門地區施訓,以早日解決金門地區導遊人數不足問題,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金門地區現有旅行業者26家,僅有3家具備接待大陸地區觀光團資格,合格之華語導遊亦僅有24名,不足以滿足當前金門地區觀光發展之需要,更對金門地區之觀光產業發展形成嚴重制約因素。
二、交通部觀光局針對當前金門地區觀光旅遊品質不佳問題,正研究進行提昇作為。其中規劃於往返金門與台灣本島之跨域航班上應加派合格導遊一情,恐加重地區旅遊業者負擔,且該段行程非屬遊程範圍,依法應由領隊負責;請維持現行接待方式,保持金門、台灣各派導遊的方式辦理。
三、3月22日考選部舉辦之華語導遊考試,金門地區約有30名鄉親可以上榜,為加速增加金門地區合格華語導遊人數,以提昇金門地區旅遊品質,請於6月1日第一梯次受訓120個名額中,保留相應名額供金門地區上榜鄉親受訓的機會。
四、另為發展金門地區職訓體系,落實在地培訓功能,本次華語導遊人員訓練,建請於金門地區辦理。如無法在金門地區辦理,亦請提供往返交通費用及食宿補助。
行政院回復內容
陳委員就金門地區導遊人力不足問題所提質詢,經交據交通部查復如下:
一、為協助解決金門地區導遊人力不足問題,交通部觀光局於98年4月7日邀集金門地區旅行業者、金門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金門縣旅遊發展協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金門縣政府等單位開會研商,並擬採下列輔導措施:
(一)積極輔導已持有金門縣政府核發導覽解說執業證之人員參加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
(二)研議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擬增訂過渡條款;於99年底前,大陸地區來台觀光團體在金門地區之遊程,得由已取得金門縣政府核發導覽解說執業證之人員接待。
(三)優先輔導金門地區參加98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考試之考試及格人員參加導遊人員職前訓練,並視金門地區參訓人數研議在金門地區開辦訓練班。
二、另觀光局於98年4月2日輔導中華民國觀光導遊協會辦理金門地區旅行業者與導遊人員交流會,為雙方建立工作媒合平台,以達到事求人、人求事之目的,以解決現階段金門地區導遊人員不足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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